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動物診療許可制度。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并在規定的診療活動范圍內開展動物診療活動。
答:《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從事動物診療(包括疫苗免疫注射活動)必須由取得動物診療許可的機構開展。寵物店在未經動物診療許可的情況下開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活動是違法行為,政府不予承認。
答:需要補打狂犬病疫苗后才能領取免疫證,再進行登記領取狗牌。需要注意,兩次注射狂犬疫苗的間隔期需要七到十天。
答:如果在定點免疫點診所打過疫苗并領取診所的免疫記錄本,要攜帶免疫記錄本到對應的免疫點咨詢執業獸醫師。如上次免疫距今時間較長,達到了再次免疫的時間要求,則進行補打疫苗,領取免疫證并登記。如還未達到再次免疫時間的,可在原免疫點換證,按要求進行登記,并謹遵醫囑按時免疫。
答:職業獸醫師解答,狗狗出生滿3個月后方可注射狂犬疫苗。如狗狗月份暫未達到注射要求,應在狗狗滿3個月后, 立即主動前往4個定點免疫診所進行免疫和登記。
答:這與狗狗是否年老無關,出生滿三個月的狗狗必須按規定定期免疫??袢呙缬行跒橐荒?,在免疫間隔期屆滿前,應主動帶愛犬前往定點免疫診所接種狂犬疫苗。